专业办理从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经营

价格: 面议 2021-12-24 04:00   251次浏览

企业从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选址应当符合布局规划;

()年处理能力一百万吨以上;

()采取封闭式生产工艺;

()生产条件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企业从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经营,应当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

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发展改革部门立项批复、核准、备案文件;

()土地使用证明;

()厂区规划图;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人员及设备情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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