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一级资质编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规模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6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生产管理制度。
技术防范是以防范技术为先导,以人力防范为基础,以技术防范和实体防范为手段,所建立的一种具有探测、延迟、反应有序结合的防范服务保障体系。它是以预防损失和预防犯罪为目的的一项公安业务和社会公共事业。技术防范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对于警察执法部门而言,技术防范就是利用防范技术开展防范工作的一项公安业务;而对于社会经济部门来说,技术防范就是利用防范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种服务的产业。既然是一种产业,就要有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就要有系统的设计、工程的施工、服务和管理。
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于1992年12月8日在北京成立。协会吸纳在中国境内从事防爆检查设备、报警器材、社区防范系统、车辆防盗防劫联网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视频监控防范系统、防盗锁门柜及防弹运钞车、人体防护装备等防范产品的研发、经营,或承接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报警运营服务以及中介技术服务的从业单位、团体或个人参加。
保证质量 提供服务
第八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安部有关加强防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 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建立并完善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和理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