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防范作为社会公共科学技术的一个分支,具有其相对独立的技术内容和专业体系。根据我国防范行业的技术现状和未来发展,我们可以将防范技术按照学科专业、产品属性和应用领域的不同进行如下分类:
● 入侵探测与防盗报警技术
● 视频监控技术
● 出入口目标识别与控制技术
● 报警信息传输技术
● 移动目标反劫、防盗报警技术
● 社区安防与社会救助应急报警技术
● 实体防护技术
● 防爆安检技术
● 防范网络与系统集成技术
● 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行业情况,向政府提出行业规划和制订有关经济政策、经济法规的建议。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
(二)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授权,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三)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
(四)反映会员意见和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推行产品战略,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促进科技进步和全行业的健康发展。
(六)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交流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经验,不断提高本行业职工队伍的素质。
(七)举办展览、展销、讲座、讲学,组织出国考察,开展国际技术交流,推出有竞争力的民族工业产品逐步打入国际市场。
(八)编辑出版本协会的会刊及快讯。运行行业网站,促进本行业相关宣传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本行业信息化建设。
(九)组织订立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并监督遵守。协调企业之间的纠纷,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十)组织发展本行业的公益事业,参与安防行业市场建设。
(十一)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公平竞争
第五条 重合同、守信誉,公平竞争,诚实守信。遵守市场规则,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第六条 在市场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价格政策,不以抬价、压价,拒售、倾销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同行和用户利益。在商品购销和项目投标活动中杜绝行贿和欺诈行为。
第七条 必须真实地介绍所售商品的产地、性能、规格、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努力创建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不进行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剽窃同行的技术和专利。
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 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全体会员及常设机构,必须遵守本规则。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理事会负责监督执行。本规则接受用户和社会公众舆论监督。
第十六条 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理事会对执行本规则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定期评选自律模范若干名,发给证书和奖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背本规则的情况都有权向协会秘书处举报。对违背规则的行为进行规劝、公示,终予以除名。触犯法律的协助执法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