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必须成立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生产教育,制订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
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四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总 则
条 为促进防范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章程》,制定《中国防范产品行业行为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防范行业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规则的基本原则是:守法、诚信。
第四条 本规则以宪法、法律、法令为依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是行业自律的基本环节和制度体现,是向社会和消费者作出的郑重承诺。它代表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全行业应自觉遵守。
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 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全体会员及常设机构,必须遵守本规则。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理事会负责监督执行。本规则接受用户和社会公众舆论监督。
第十六条 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理事会对执行本规则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定期评选自律模范若干名,发给证书和奖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背本规则的情况都有权向协会秘书处举报。对违背规则的行为进行规劝、公示,终予以除名。触犯法律的协助执法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