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技术是用于防范的专门技术,在国外,防范技术通常分为三类:物理技术防范(Physical Protection)、电子防范技术(Electronic Protection)、生物统计学防范技术(Biometric Protection)。这里的物理防范技术主要指实体防范技术,如建筑物和实体屏障以及与其匹配的各种实物设施、设备和产品(如门、窗、柜、锁等);电子防范技术主要是指应用于防范的电子、通信、计算机与信息处理及其相关技术,如:电子报警技术、视频监控技术、出入口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其相关的各种软件、系统工程等。生物统计学防范技术是法庭科学的物证鉴定技术和防范技术中的模式识别相结合的产物,他主要是指利用人体的生物学特征进行技术防范的一种特殊技术门类,应用较广的有指纹、掌纹、眼纹、声纹等识别控制技术。
技术防范作为社会公共科学技术的一个分支,具有其相对独立的技术内容和专业体系。根据我国防范行业的技术现状和未来发展,我们可以将防范技术按照学科专业、产品属性和应用领域的不同进行如下分类:
● 入侵探测与防盗报警技术
● 视频监控技术
● 出入口目标识别与控制技术
● 报警信息传输技术
● 移动目标反劫、防盗报警技术
● 社区安防与社会救助应急报警技术
● 实体防护技术
● 防爆安检技术
● 防范网络与系统集成技术
● 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
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生产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的原则,生产要服从的需要,实现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 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全体会员及常设机构,必须遵守本规则。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理事会负责监督执行。本规则接受用户和社会公众舆论监督。
第十六条 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理事会对执行本规则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定期评选自律模范若干名,发给证书和奖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背本规则的情况都有权向协会秘书处举报。对违背规则的行为进行规劝、公示,终予以除名。触犯法律的协助执法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