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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全市刻章,电话快速预约刻章吧

价格:面议 2025-08-20 02:12:02 11次浏览

严格使用审批,留存使用痕迹 建立用印审批制度:任何使用合同章的行为,必须经过规范的审批流程。例如: 由业务部门提交《用印申请单》,注明合同名称、签约方、用印页数、用印原因等信息;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法务部门(或合规部门)对合同内容合规性审核后,报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批; 审批通过后,保管人方可盖章,严禁 “先盖章后审批” 或 “无审批盖章”。 全程记录留痕: 用印时,保管人需核对合同内容与审批单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在指定位置盖章; 建立《合同章使用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每次用印的日期、合同名称、签约方、用印数量、审批人、经办人、保管人等信息,必要时留存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存档; 盖章过程可通过监控录像记录(如在保管地点安装摄像头),便于后续追溯。

刻制印章:审核通过后,刻章单位会按照规定的样式、尺寸和材质进行合同章刻制,同时会将印章信息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领取印章:刻章完成后,申请人凭相关证明到刻章单位领取合同章,并办理签收手续。

准备材料: 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原件),法人(负责人)、经办人的身份证件(中国内地居民二代身份证等,如法人本人申办,无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刻章申请书或委托书(由法人签名)。若刻制合同专用章,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需提供省、市(区)编制委员会、政府文件、批文或本部门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有关文件、有效凭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非单位负责人办理业务时提供)。

选择刻章机构:要前往公安机关指定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刻章单位。可以通过当地公安部门官网等渠道了解刻章单位的资质及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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