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证明是连接医疗与社会事务的重要凭证,主要用于以下场景:
职场相关:向单位申请病假、停工留薪(工伤),需提供 “建议休息 XX 天” 的诊断证明,作为考勤和薪资核算的依据;
保险理赔:申请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理赔时,需提供诊断证明(明确疾病类型 / 伤害程度),结合病历、检查报告等作为理赔审核依据;
学业相关:学生因疾病需休学、缓考,或申请体育免修,需提供诊断证明,由学校教务处 / 学生处审核;
法律事务:涉及伤残鉴定、医疗纠纷、侵权赔偿时,诊断证明是证明 “健康损害与事件关联” 的关键医学证据,需由三甲医院或指定鉴定机构出具;
特殊事务:如申请残疾人证(需明确伤残类型及等级)、办理出国签证(部分国家需证明无传染性疾病)等。
盖章发放:申请人在收到经治医师签字盖章的诊断证明后,携带该诊断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医院指定的盖章处。盖章处工作人员再次核对诊断证明上的医师签字、名章以及患者信息等,确认无误后,在诊断证明上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并发放给申请人。
明确诊断,医生无法基于客观的医疗依据出具诊断证明。
病情不符合开具标准:若医生经过评估,认为患者的症状、体征或检查结果不足以支持所申请的诊断证明内容,如病情轻微无需休息或特殊处理,或者诊断尚不明确,无法给出确切的疾病诊断和医疗建议,这种情况下不会开具诊断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上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等,部分医院还可能要求填写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诊断信息:
疾病标准全称:使用医学术语,准确、完整地书写疾病名称,遵循国际疾病分类(ICD)编码系统的规范,如 “急性心肌梗死”“胃溃疡” 等。
诊断依据:简要描述支持诊断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结果,如 “血常规提示白细胞升高,胸部 CT 示右肺下叶炎症”。
诊断日期:填写作出诊断的具体日期。
建议:根据病情需要与实际可能,给出相应的建议,如(写明名称、剂量、用法、疗程等)、手术、康复、休息时间、随访要求等。
医师信息:诊疗医生签字,以证明诊断证明的真实性。
医院盖章:需加盖医院 “诊断证明专用章” 或医务科公章,未盖章的诊断证明无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