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诊断:明确写出疾病名称(需符合国际疾病分类 ICD-10 标准),如 “右肺下叶性肺炎”“2 型糖尿病(血糖控制不佳)”“腰椎间盘突出症(L4-L5 节段)”,避免 “感冒”“腰腿疼” 等非规范表述。
医疗建议:根据病情给出具体建议,常见类型包括:
休息建议:如 “建议卧床休息 1 周,避免剧烈活动”“需全休 2 周,期间避免重体力劳动”;
建议:如 “继续口服 XX (剂量 / 频次),1 周后复诊”“建议住院进一步完善检查及”;
特殊建议:如 “暂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 / 驾驶工作”“需专人陪护(因肢体活动障碍)”。
机构及医师标识:需加盖医院 “诊断证明专用章”(或医务科公章)、医师签名(执业医师),并标注开具日期;部分医院还需填写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核对信息并签字:医师填写诊断证明后,患者需核对个人信息、诊断结果、建议内容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由医师签字。
加盖专用公章:携带医师签字后的诊断证明,到医院指定窗口(通常为医务科、门诊服务台或科室护士站)加盖 “诊断证明专用章”——未盖章的证明无法律效力。
留存备用:建议复印 1-2 份留存,原件根据需求提交(如单位、保险公司),部分医院会提供电子诊断证明(需通过官方 APP / 公众号下载,同样需含电子公章)。
材料审核: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予以受理。
出具证明:由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实际病情如实填写诊断证明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确认。出具医学诊断证明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且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